溪湖区残联做好2020年度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发放工作
为确保常年服药的精神残疾人得到有效治疗,12月21日,溪湖区残联为242名精神残疾人发放2020年度服药补贴,该项补贴的对象为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精神残疾人,同时需要提供市康宁医院开具的精神类药费发票,并以提供药费发票实际金额为准,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50元,共计发放110977.01元,以打卡的形式发放到位。